陈钟:区块链为监管科技带来的三大新观念
时间:2018-12-26 09:36 来源: 作者:
2018年12月20日,由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互联网金融三十人论坛(CIF30)、国培机构联合主办的“2019中关村金融科技论坛暨第六届普惠金融论坛”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举行。本次论坛以“科技赋能金融,技术助力普惠”为主题。北京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创始院长陈钟出席并发表了主题演讲。
北京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创始院长陈钟
他认为,在信息社会,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不再是网络化时代的工具,而是变成了能够影响人类心灵、改变社会关系、实现跨界融合的重要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区块链能为社会带来思想和行动的变革。区块链推动信息互联向价值互联转变。区块链作为一个分布式记账本,具有点对点,抗毁坏,防篡改,全透明的特征,不仅是会计学意义上的颠覆性创新,而且会引发商业协作和组织形态变革,甚至能够让公众觉醒数据管理权意识。在保障金融安全稳定方面,区块链技术能够运用分布式记账本有效保护共享数据,改善监管关系,数字化制动执行,为监管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以下为现场文字实录:
各位来宾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在这个分论坛跟大家做一些分享。我们分论坛主题是金融科技ABCD,我选择了其中的B,谈一谈区块链与监管科技这个主题。
我从三个方面来分享:一个是信息社会ABCD它的表征背后的内生动力是什么。第二个看看区块链带来思想和行动的变革。第三方面结合监管科技,保障金融安全稳定看区块链如何发挥作用。
我们看互联网从其商业化应用开始到今天,我们历经了这样的过程:从早期的把数据集中起来,变成一个门户供大家共享,到我们生产数据和消费数据上下联动的Web2.0模式,以及到今天我们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做计算的Cyberspace。实际上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共同参与”的计算时代,它的背后经历了从专有计算,个人计算到社会计算,交互模式从集中处理到网络交互到群体交互。
Mark Weiser从人与计算机的关系维度概括了计算科学三代发展的趋势和特征,人和计算机关系从多个人一台计算机和一人用一台计算机,到今天及未来一个人多台计算机,变成“物+云”的泛在计算,计算科学也从计算机科学到信息科学,再到今天的赛博科学变迁,计算机跟我们交互方式也从过去的被动,到交互,到现在的主动感知自动的过程;处理的对象也是从早期的数值精确计算到后来信息媒体的处理、到今天内容和大数据处理的过程。
因此,我们看到今天赛博科学,赛博化(Cyberization)的过程跟过去网络化的不同,网络化的过程在于我们物理世界、社会世界和心灵世界,它是通过我们网络连接连成的,而真正赛博化的新世界是三个世界进行了赛博化的融合。我们看到今天计算科学推动的“人-机-物”赛博化的融合会影响社会学、心理学、法学和人文与社科的学科发展。无人驾驶、智能合约、人工器官、陪伴机器人、数字克隆人等等新型社会服务功能带来便利和享受,同时也带来新的法律和社会关系的挑战。所以在赛博环境下,金融服务和金融安全应该如何面对和应对这样的挑战,也是我们未来必须探索的问题。
下面我们看区块链带来的思想和行动上的变革。网络化技术的演进经历了从早期主机互联,现在信息互联,人人互联,物物互联到价值互联,我们的互联网还是这张网,但关注点发生了变化。今天人们用微信的时候并不关心后台主机到底在什么位置,IP地址是怎么做路由和连接的,而是我们关注的是人与人的交流,物与物的互联。区块链出现之后又带来价值的互联,信息的互联我们已经非常熟悉了,比如我有一个文件复制传递给你一份就实现了分享,而价值的互联好比这个文件是货币(比如一块钱),我传给你我就应该没有了,怎么保证这样的价值传递的方式。实际上这就是区块链真正带来的一种创新。
虽然很不容易做到,我还是想用一张PPT把区块链给大家讲清楚:区块链可以认为是一个共享的分布式账本,它在商业网络中促进交易记录和资产的跟踪。每一块都有交易数据,时间戳和原先块的加密哈希,共享的分布式账本最大的挑战就是“双化”问题,也就是一块钱既给了A又给了B,记账的时候能不能保持一致性,杜绝“双花”。2008年的时候,中本聪在其《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中提出基于工作量证明(PoW)的共识机制并对分布式账本数据一致性的数学证明,今天看到比特币系统运行了十年了还没趴下,从实践上也佐证了这个数学证明是正确的。分布式账本从中心化账本的中心化、需备份、易篡改、不透明,变成了点对点、抗毁坏、防篡改、全透明,分布式账本是多方参与、协同合作来记录交易历史,它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谁来记账?公开、联盟、私有;如何保障记账的准确性?需要有防篡改和共识机制;谁可以访问?解决权限管理、隐私保护等。
分布式账本的根本创新是一个记账科技的演化,从1490年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发明的复式记账法到今天已经500年,但是2009年比特币的出现改变了记账和账本保存的方式,后续的改进甚至可以在账本上记录和自动执行合约(也称链上代码),账本科技大大的拓展,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讲:分布式账本科技在会计学意义下是五百年来一次颠覆性的创新。
为什么分布式账本科技很重要?因为互联网已经解决了分布式场景下传递信息的问题,而要想传递可信信息和/或价值的话就要借助分布式账本技术,这个记账科技的演进甚至可以促进商业协作和组织形态发生变革,核心价值是在于通过合约为多方协同关系提供可信的基础,这也是为什么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克劳斯·施瓦布宣称:区块链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成果。
从十年以来比特币、区块链发展历史意义来看,我们看到这样实验的成果已经展示出了对现有货币和支付体系的冲击的潜力,还有能够引领信任、社会组织架构重构和更多的全新应用的可能性,而且在能够改变现在权利集中化结构所造成的一些新的问题这个方面,它有一个更好的优势,甚至可以让公众的意识觉醒,有权主张管理自己数据的方式,这些意义都是我们现在看到并且值得去探索的。
当然,应该说,金融科技当中的区块链应用,还只是刚刚开始,在监管科技里边还是一片空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求。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正面肯定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政府,《英国政府首席科学顾问报告》前言中写道:“使用分布式账本产生的算法是一种强大具有颠覆性的创新,它有机会变革公众与私营服务的实现方式,并通过广泛的应用场景提高生产力”,还说:“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了一个框架,可以让政府用于减少欺诈、腐败、错误和涉及大量纸质文件业务的耗费,它有潜力重新定义政府与公民在数据分享、透明度和信任意义上的关系。对私营部门来说类似的潜力也是存在的。”
第三个方面来看一下区块链如何赋能监管科技,保障金融安全稳定的话题。2016年8月份世界经济论坛研究报告,提出“区块链将重塑未来金融服务”的命题。在这个报告中,详细论述了区块链应用如何颠覆性创新金融服务的方方面面。比如:包括其中有“六个重要的发现”,和“六个价值的所在”。这“六个价值所在”其中之一就是监管效率的改进,提高监管的实时性。
我们看到实际上今天,刚才杨主任也讲到了,合规成本实际是与日俱增,监管的内涵与外延在扩大,不管是从微观角度,还是从宏观角度,像KYC、AML,甚至CTF(反恐融资的防范),甚至包括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研究报告》指出区块链助力监管创新,能把“事后”监管变成“按需实时”的监管。实际上它通过监管者和被监管对象之间的关系改善,以及交易数据在一定力度和精度上给监管者提供便于履行监管合规的义务等方面,可以有一个很好的改进,不仅在透明性和成本之间找到新的平衡,还将增强监管者的科技能力,完成确保合法性、安全性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性的强制职责。
区块链应用特色包括了多方参与、去中心化、分布抗毁、全网溯源、智能合约、通证激励等等,这成为我们未来数字经济“可编程”和“激励”的这样的规则的建立,也就是说可以通过链上的代码把我们的规则进行编码和编程,这样的智能合约和传统的合约相比具有完全数字化、自动执行、代码定义规则的新模式。
区块链的技术还在发展过程当中,在监管科技里边,我们更多的是要探索标识的管理,存证需求实际上远大于交易,监管规则如何转换成智能合约,以及如何提供数据共享的新途径,区块链怎么样改变原有的数据共享的方式,以及现在“云+边”结合(Cloud-Edge Computing),分散化和中心化的结合,以及如何实现业务真实性保障和责任客观认定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
最后我想讲几个监管科技区块链思维带来的新的观念。第一个是新的数据资产观。过去我们从计算机信息处理来看,数据的加工和服务,就是信息的加工处理。而在区块链出现之后,我们可以看到数据就是物理资产的数字化,而对数据的加工就是生成新资产和/或转移资产的所有权,形成“供应者和客户之间协议”的数字化的表示,而把“服务”变成数据加工过程结果的智能合约,这样带来更有效对数字世界我们的权利的保护和治理。
观念之二就是数据所有权问题。我们看到今天大数据带来的好处,但是数据共享依然十分困难,隐私保护也亟待加强,如欧盟已经生效的GDPR对数据搜集和利用行为严加管制和处罚。由于政府机构、银行部门甚至个人对数据隐私保护、安全和被滥用的担心,导致数据不能共享,不易共享,不愿共享。我们看到在全球已经有一个如何把数据安全问题转换成数据所有权问题来进行解决的趋势,如:公民驱动的政策与规制,直接数据授权与拥有权,派生模型的自动计算,可以让用户选择一定的粒度、细节和时间有限制的、可撤销的数据共享成为一种可能,区块链如何赋能消费者拿回自己的数据控制权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我们看到万维网发明者Tim Berners Lee,也发起了一个新的运动,Solid,就是要把过去Web应用对数据的控制去中心化,他将“重置”web,让用户拿回自己对数据的控制权。
第三个新观念就是实现隐私优先的强监管。我们如何有效保护共享数据,如何用有限的数据做出好的决策,如何实现AI算法同时避免共享原始数据,区块链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实现分享答案而不是数据(Share answers NO Data)、使用“同意”级别的数据而不是个人数据、重构AI的算法适应非共享数据处理、运用分布式账本来记载和分配共享的贡献、收益和责任等,这些都是我们正在实验中的有益尝试。区块链技术依然在改进和发展过程之中。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ABCD的结合之中,区块链将重构未来的生产关系,能够为我们监管科技,为我们金融创新提供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将看到上网、上云后面就是上链,区块链助力检验我们的监管科技工作是不是能够正确而有效地推进。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